全部聖經六十六卷均為神所默示,為信徒信仰及生活最高之準則。
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乃同榮同尊三一真神,為創造及承托宇宙萬物、啟示、救贖、最終審判的主宰。
耶穌基督是人類之救主。因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無法自救,故從童貞女馬利亞藉聖靈感孕;基督成了肉身,釘身十字架,流血救贖世人,死後第三日復活,四十日升天,將於榮耀威嚴中再降臨,掌管世界並審判活人死人,惟義人得生,罪人被定罪。
聖靈具有位格,為啟迪感化眾人、安慰、幫助和教導信徒之保惠師。
罪因亞當犯罪而來,故世人皆與神為敵,並且陷在罪中,無法自救。
人得救乃本乎恩,亦因著信而得以稱義,即心裏相信,口裏承認,接納耶穌基督為其個人救主及生命的主。
教會是按照新約教會模範而設立的,故稱為新約教會。教會當不受任何政府體系所干涉,唯尊基督為教會之首。教會乃重生得救,信而受浸者自動組成的屬靈團體,皆獨立自主;惟達至在基督裏合一的見證,須互相聯繫,組織聯會,彼此支援、砥勵,合力完成大使命;又在會內信徒皆平等互重,共享權責,彼此服事。
教會使命宣言
本會以敬拜和事奉真神、傳揚福音、領人歸主;牧養及培育信徒靈命、作成熟的門徒;教導及訓練信徒、恆守真理和成就聖工;關顧及聯繫會眾、建立親密的屬靈團契;並藉關懷事工,服務社群為旨,榮耀真神。